【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0人,被控前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在法院開審。
因其他案件被判監或正在還柙的黎智英、李卓人、何秀蘭、梁國雄,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其他被告蔡耀昌、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單仲偕、吳文遠亦先後抵達。
案件由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負責,她開庭後表示,得悉有被告準備承認控罪,但由於辯方昨天才收到承認事實的文件,需要與被告再商討,押後一個半小時後再開庭。
10名被告被控前年10月1日,在未獲警方不反對通知書下,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四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另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