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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案 李卓人梁國雄區諾軒等人判囚8至18個月

818案 李卓人梁國雄區諾軒等人判囚8至18個月

【Now新聞台】前年818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9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成,分別判囚8至18個月,部分人可獲緩刑。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案中所有被告都是知名人士,本案雖然無任何暴力行為,但案件背景發生於2019年8月,社會動亂於6月開始發生,法官認為事件影響公眾及交通,有需要判處監禁式刑罰。

黎智英須即時入獄1年;李卓人同樣被判即時入獄1年;吳靄儀判入獄1年,緩刑兩年;梁國雄即時入獄18個月;何秀蘭判囚8個月;何俊仁判入獄1年,緩刑兩年。

李柱銘判囚11個月,緩刑兩年。

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梁耀忠,判入獄8個月,緩刑一年;承認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區諾軒,被判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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