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前年旺角衝突用揚聲器襲警罪成,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成功,改判囚九周。
因民主派初選案而還柙的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被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
他被裁定前年7月旺角衡突,用揚聲器襲擊兩名警員,兩項控罪原本合共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申請覆核刑期的律政司庭上稱,原審裁判官低估案件嚴重性,襲警罪性質非常嚴重,判刑起點應該是即時監禁。區諾軒並非年輕、入世未深,案中用侮辱性言詞罵警員,非常不合作及抗拒警員清場。
律政司又稱,區諾軒只為言詞不當致歉,但沒有為行為道歉,形容原審裁判官錯誤接納區諾軒有真誠悔意,加上沒有特別例外因素,所以不應判社會服務令。
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稱,區諾軒在言語及行為上均有真誠悔意,又指區諾軒站在警方防線前,只想保護示威者,又稱他聽到有人叫「有人跌倒」、「人踩人」,才要求與警方對話。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質疑,若區諾軒想化解情況,只需接受警方勸喻離開,毋須用揚聲器對警員說粗言穢語。
潘兆初裁決時指,原審裁判官原則出錯,判處社會服務令明顯過輕,他稱法庭需要保護正常執行職務的警員,基於犯案處境及手法,即使區諾軒有良好背景、沒有前科,都要即時監禁。
對他用咪敲打警員盾牌須入獄四星期,揚聲器襲警則判十星期監禁,其中兩星期同期執行。因區諾軒完成約105小時社會服務令,再扣減三星期,最終總刑期為九星期。
區諾軒聽取判決後,被帶走時向公眾席說「不要灰心,希望在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