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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李卓人楊森承認前年831參與未批准集結

黎智英李卓人楊森承認前年831參與未批准集結

【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工黨李卓人以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被控前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三人在案件開審前認罪。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而李卓人及楊森亦到庭應訊。

案件由法官胡雅文審理,原定要審訊七日,三人在開審前承認控罪。李卓人在庭上稱雖然自己認罪,但不認為有做錯事。三人認罪後控辯雙方需要商討案情,休庭一小時。

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被控前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違反公安條例第17A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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