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控前年十月在銅鑼灣參與非法集結罪等,古思堯被判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午判刑。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社運人物古思堯先後抵達東區裁判法院,幾名社民連的成員在法院外聲援。
控罪指,兩人前年10月5日在銅鑼灣涉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同時涉嫌違反禁止蒙面規例,在集結期間使用掛耳式口罩。
黃之鋒早前承認兩項控罪,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當時不是要隱藏身份,只是打算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達反對禁蒙面法的立場。
選擇自辯的古思堯承認案情,但拒絕承認控罪。裁判官鄧少雄指,無合理疑點下裁定他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午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