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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因僭建被判罰款兩萬元,他就定罪及刑罰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
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在判辭說,不同意潘樂陶一方稱水池不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說法,因為如果要拆除用來包圍水池的木板,亦需要重鋪地面,因此水池非臨時或可攜帶的結構,符合條例對建築物定義,認為原審法官裁決穩妥。
杜麗冰又認為,罰款二萬元並非過量及錯誤,因此駁回兩項上訴,維持原判。
潘樂陶因為其屯門獨立屋內一個水池,前年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判罰款兩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