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八月機場反修例集會中,內地男子付國豪被襲擊,三人暴動罪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一人非法禁錮等罪名不成立,法官押後周五判刑。
前年反修例行動發起機場「和理塞」集會,內地男子付國豪被示威者包圍襲擊。
法官李慶年在判詞說,呈堂片段及截圖中,施襲者的樣貎特徵、衣著和動作顯示,是案中首三名被告賴雲龍、畢慧芬及何家樂。
畢慧芬用索帶綑綁付國豪,何家樂用強光照射他,兩人又強行把付國豪從行李車上拉走,對付國豪施以凌辱及襲擊。多人暴打付國豪約兩分鐘,賴雲龍有參與其中,又阻礙救援及追出繼續襲擊付國豪。
法官指,三人共同目的是破壞社會安寧,構成參與暴動以及襲擊,但付國豪的傷勢不符合法例所指「嚴重傷害」定義,判三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
畢慧芬招認用索帶綑綁付國豪在行李車,非法禁錮罪成。賴雲龍及何家樂亦承認「阻差辦公」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至於第四被告黃逸豪,由於付國豪沒有認出犯案者,呈堂片段解像度又不高,不能毫無疑點下入罪,裁定他非法集結及非法禁錮罪名不成立。法官押後到周五聽取求情及判刑。
法官李慶年頒下的判案書長達過百頁,仔細論述各被告的入罪原因,他希望公眾閱讀時,不要只閱讀結果,亦要閱讀論述,否則社會會更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