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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教育局公布修訂《專上學院條例》建議,包括擴大條例適用範圍,精簡自資院校管治架構及簡化頒授學位審批程序等。
教育局建議,將條例適用範圍,由目前的11間自資院校,擴大至所有開辦學位或副學位自資課程的機構,全部統一規管。
政府同時建議精簡自資院校管治架構,簡化頒授學位審批程序,原本學位、文憑等頒授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政府建議日後改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負責。
政府指,修訂法例後,會理順註冊及學位頒授的安排,設立有效和具效率的機制,確保自資專上教育質素,諮詢為期三個月至明年三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