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三名警員涉於去年六月在北區醫院襲擊一名男子,其中兩人承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將會押後判刑,另外一名前警員則否認控罪。
其中兩人抵達區域法院出席聆訊。首被告歐國偉及次被告鄧文謙認罪,被裁定罪成。他們沒有保釋申請,將會還押監房,留待第三被告審訊結束後判刑。
第三被告是已辭任警員的林易昇,則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以及襲擊的交替控罪。
案情指,事主鍾志華去年六月在天平邨醉酒,警員到場處理時他揮拳打中一名警員,其他警員制服他並將他拘捕,由救護車送往北區醫院。他先被送到觀察病房,再轉送往紊亂病人休息室。
休息室內的閉路電視拍攝到,時任偵緝警員的第三被告在病床旁作紀錄,其後離開房間。在約廿分鐘內,首被告及次被告多次用衣服和毛氈,掩住事主的口鼻、掌摑及拳擊事主,又用警棍堵住事主的口,拉下事主的褲子,用警棍戳他的下體。
二人離開後,事主用頭撞向病床旁的護欄,引起病房外的警員注意,之後兩名被告折返再次襲擊事主。
有人曾向事主提及他太太及兒子的名字,又威脅「我會搞你老婆」、「轉頭返來再炮製你」,事主因為十分害怕而有自殺念頭,其後被診斷患上適應障礙症。
事主鍾志華早前已承認普通襲擊及襲警罪,被判入獄三個月,已經刑滿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