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傳媒應理解採訪過程有限制,形容《警察通例》修訂傳媒定義是客觀開放並一視同仁;她又不評論警方讓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長期居於安全屋是否恰當。
警方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的定義,已登記政府新聞發布系統的傳媒才獲認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已登記傳媒有206間,包括逾30間網媒,形容警方做法客觀開放,又指傳媒應要理解採訪有限制。
林鄭月娥:「如果不是在這麼平靜的環境一問一答,而是現場,執法過程中更加需要可清晰釐定哪些記者正進行他們的採訪,所以警方採取這個(做法)。我覺得是相對客觀、很開放、很一視同仁的做法,所以並不存在打壓新聞自由,亦不是警隊自行篩選哪些在現場採訪的記者。」
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母親質疑,警方為何讓疑犯陳同佳長期居住安全屋,林鄭月娥不評論警方處理手法,只表示管浩鳴牧師告訴她本周內會再見陳同佳,會視乎情況再跟進。
林鄭月娥:「對於潘媽媽來說,我早前已說過,不過可能我越說,傳媒再去報道,令她情緒上更為波動。我知道,我完全明白她的心情,但我們在香港都要依法處理。」
另外,港台決定延長記者利君雅的試用期,林鄭月娥稱,港台是政府部門,都有管理公務員的既定程序,特首不會評論或干預公務員升遷或調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