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由超過六十個網媒組成的香港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反對《警察通例》修訂傳媒定義,重申記者採訪合法合理。
聯盟舉行記者會,批評新修訂的傳媒定義限制封鎖線內採訪媒體的數量,變相將媒體分成不同階級,令採訪權變得不平等。
聯盟指,過去一年多社會運動中,網媒拍攝到不少重要新聞片段,質疑警方做法打擊公眾知情權,有損香港在國際形象,促請政府和警方與業界多進行溝通。
他們強調,政府新聞處發布系統只是消息渠道,而非用來衡量何謂媒體的標準。
啤梨晚報記者林匡正:「可能一些小媒體,每天做專題報道,每天不一定有五則新聞,未必符合,但這樣是否等如他們不是媒體呢?另外,有些是自由記者,在外面拍照,將相片賣給不同媒體,這些又怎辦呢?甚至我讀新聞系、傳理系,我是學生,我也有需要出來採訪,所以見到政府新聞處的登記制度十分落後,但這亦非重點,重點是不應用任何標準去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