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三名男子承認暴動罪,分別判監3年4個月及4年。
三名被告分別是24歲梁柏添、51歲龔志遠及17歲學生李文謙,他們承認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參與暴動。
法官判刑時多次強調判刑要具阻嚇力,今次案發前現場已有人鏈傳送物資,似為即將發生的事做準備,是有組織而非單純的突發事件,不接納辯方要求判刑時分開考慮各人的行為,認為案發時所有人一同犯罪,罪責一致。
法官考慮被告年紀和背景等,只會予以很輕的比重,對承認兩項暴動罪的梁柏添及龔志遠判監4年,而17歲被告一項暴動罪判監3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