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大律師公會認為,特首林鄭月娥及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說法沒有根據,亦不符合基本法條文。
公會發聲明,形容政府說法偏離本港法庭重要案例的原則,以及過去兩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聲明,又強調基本法已清楚界定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權限和功能,就算香港特區透過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只說明中港憲制秩序,不影響基本法中有關特區內部管治的明確規定。
公會又稱,在司法覆核中,政府經常依據三權職能不同為抗辯理由,去論證政府決定立法會過去法律的合法性,公會重申三權分立旨在避免權力過分集中,防止有人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