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完全支持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天的說法,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她指根據基本法,香港並非全面自治,享有的三權是由中央授權。
林鄭月娥:「基本法第二條說,沒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有各方面的權利,有行政、立法和司法權,但基本法第十二條亦清楚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央政府的關係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中央人民政府的關係,換句話說,這種享有的高度自治,並不是一個全面自治,享有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權,並不是和中央分權的憲制制度,我們享有的權是由中央授權。」
林鄭月娥又表示,不想怪其他人講得不清楚,但不希望再有不正確或混淆的訊息,她重申司法機關享有司法獨立,在審判時不受干預,強調三權是各司其職,互相制衡,並透過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