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出私人檢控,去年深水埗的士司機涉嫌撞人以及西灣河開槍警,早前獲法庭批出傳票,但律政司要求介入,並提出撤控,獲法庭接納。
許智峯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律政司一方早前要求法院提早開庭處理,撤銷檢控傳票申請,同時豁免兩宗案件兩名被告出席聆訊。
由於律政司已介入案件,許智峯的律師代表不再屬於利害一方,毋須列席在律師席。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先就西灣河開槍警案陳述介入理據,指警方的獨立調查小組早前已經就指控作出調查,並將相關證據交給律政司,包括市民及警方口供、行車記錄片段及警方逐格分析等,認為涉事開槍警長是就防止罪行或自衛等而作出合理武力,也沒證據支持被告是非法或妄顧他人而開槍,加上許智峯不傳召中槍人士及在場另一名被捕人士,認為會影響被告公平審訊機會。
而針對的士司機涉撞人案,律政司一方指,檢視過警方全面的調查結果,包括有四名市民及被告的口供,被告當時與公司及其他的士司機的對話錄音、深水埗警署閉路電視片段等,認為案發時,被告被人用武器攻擊,沒法證明被告當時正在控制的士或危險駕駛。
律政司一方指出,兩宗案件同樣無足夠證據證明控罪,沒有合理定罪機會,甚至難以達至表面證供成立,因此提出撒控,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接納。
的士司機鄭國泉去年10月6日於深水埗駕駛剷上行人路,撞傷三人。
而去年11月11日,西灣河一名交通警員開三槍,一名示威者中槍受傷。
法庭早前曾分別批出傳票,控告鄭國泉危險駕駛罪及涉事警長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等三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