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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控831太子站藏攻擊性武器 判入獄一年

男子被控831太子站藏攻擊性武器 判入獄一年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被控去年8月31日於太子站藏有攻擊性武器,被判入獄12個月。

33歲被告鍾日祺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決。

他被控去年8月31日於太子站內月台,攜有彈叉、48粒螺絲帽及鐳射筆。裁判官鄭念慈裁決時稱,彈叉及螺絲帽可以配合使用,警方的測試亦顯示裝置令五米以外物品凹陷,考慮到被告同時攜帶護目鏡、防毒面具及頭盔等可用作打鬥的工具,認為唯一的判斷就是被告會用涉案物品傷人,判處被告監禁十二個月。

被告另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罪,則被罰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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