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人,就警方調查他們於去年八月至十月,多次參與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的案件,取得搜查他們手提電話的手令提司法覆核,案件今開審。
申請人之一楊森到高等法院旁聽,其他申請人包括李柱銘、何俊仁、單仲偕和區諾軒。申請一方在庭上指,警方所取得的手令範圍太廣,就各人所涉及的罪行,未有清楚列明時地人等資料,而搜查範圍包括被扣的電子產品中所有內容,就好比容許警方可進入屋內,取走所有物品作調查。
申請方認為,手令可列出容許警方只搜查特定時間或字眼的資訊,若手令無限制搜查範圍,即代表警方可取走任何他們想要的資料,司法機構在這情況下有把關的角色,裁判法院發出欠明確的手令是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