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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學生去年炮台山襲警拒捕等三罪成 囚十個月

19歲男學生去年炮台山襲警拒捕等三罪成 囚十個月

【Now新聞台】一名19歳男學生被控去年9月,於炮台山管有攻擊性武器、襲警及拒捕罪成,三項控罪共判囚十個月。

被告陳以晉由囚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

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年僅19歲,背景良好,沒有刑事紀錄,接納勞教中心報告內容,就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分別判囚八個月及六個月,而拒捕罪則判囚九個月,三罪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共判囚十個月,即時監禁。

19歳的陳以晉被控去年9月15日晚,警方在北角驅散人群期間,在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督察,以及攜有一支伸縮棍,早前承認襲警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其後亦被裁定罪成拒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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