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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去年十一月中大二號橋的衝突,四人被控暴動罪,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三男一女被告年齡18至24歲。
控罪指,四人去年11月12日在中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參與暴動,其中三人同時因為戴有護目鏡及防毒面具,被控於非法集會內蒙面,餘下一人涉嫌攜帶可以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
由於控方需時準備文件,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至本月29日。被告獲准以五千至一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