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6年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襲警及暴動罪成,判囚六年。他與另外兩名被告,分別就刑期及定罪提出上訴,全部被上訴庭駁回。
同案的盧建民及黃家駒坐囚車離開法院,期間有支持者高叫口號,而被判囚6年的梁天琦則無到庭。
上訴庭頒下判詞指,梁天琦參與發生於亞皆老街的暴動事件,上訴庭認為,是極嚴重的暴動罪,事件由砵蘭街開始,延伸至亞皆老街,參與者以在場執法的交通警作襲擊目標,及後在亞皆老街集結,並襲擊在場警員,認為原審法官指,亞皆老街的暴動屬預謀犯案,是有足夠證據支持及合理說法。
判詞提及,梁天琦的保護本土文化,不能成為干犯暴動罪及對警員施襲的減刑理由。
上訴庭認為,梁天琦無故襲擊沒有防暴裝備的警員,及使用暴力的嚴重程度,原審法官定量刑起點為六年並非明顯過重,駁回他就刑期提出的上訴。
同案的黃家駒被判囚3年6個月,上訴庭同樣認為6年的量刑起點是合適,加上原審法官已充分考慮其認罪等求情因素,合適地扣減刑期,上訴庭拒絕給予上訴許可。
至於被判囚7年的盧建民就定罪及刑期上訴,判詞指,盧建民和其他犯案者有共同目的,原審法官已清晰引導陪審團,沒有法律上的錯誤,就定罪提出的上訴由不成立,拒絕給予上訴許可。
至於刑期的上訴,上訴庭指,他參與發生於砵蘭街的暴動,規模大、時間長及犯案者人數眾多,有一定程度預謀,暴力也極為嚴重,認為以7年為量刑起並非明顯過重,同樣拒絕給予上訴許可。
梁天琦於2018年1月承認襲警罪,之後一直被還柙,同年5月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至今已服刑約兩年多,料最快2022年1月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