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6年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襲警及暴動罪成,判囚六年。他與另外兩名被告分別就刑期及定罪提出上訴,全部被上訴庭駁回。
上訴庭頒下判辭駁回梁天琦及同案被告黃家駒的刑期上訴,及另一被告盧建民的定罪及刑期上訴亦遭駁回。
上訴庭指,梁天琦參與暴動並向警員施襲,事件由砵蘭街開始,延伸至亞皆老街是事實背景,而梁天琦的理念不是有力求情的理由,無故從後襲擊沒有防暴裝備的警員,及使用的暴力嚴重程度,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以六年作量刑起點並非明顯過重。
案發於2016年旺角騷亂,梁天琦承認襲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判囚六年,預料於2022年1月出獄。盧健民被判囚七年,認罪的黃家駒則被判囚三年半。他們之後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去年10月審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