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失業導遊,去年8月在將軍澳連儂牆斬傷三人案,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5個月。
50歲被告洪震,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他早前承認三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控罪指,被告去年8月20日,在將軍澳景林邨與頌明苑的行人隧道內,清理連儂牆期間與人爭執,持刀斬傷兩女一男,其中一名傷者為女記者,她右肺萎縮,一度命危。
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被告罪行嚴重,不能接受因未能容忍挑釁,而用兇器襲擊他人。
雖然三名傷者身體沒有永久性傷害,但他們都要接受創傷性後壓力治療,因此判刑須具阻嚇性。
法官以6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要照顧81歲母親及11歲兒子,加上被告認罪,最終扣減至判刑4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