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不應將被告有否道歉視為判刑分界線 張達明:不應將被告有否道歉視為判刑分界線 2019年4月25日 10:06 【Now新聞台】佔中案中有四人需即時入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審理佔中案的法官錯誤理解英國案例,不應該將被告有沒有道歉視為判刑分界線。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他的說法是如果你要判監,一定要想清想楚,這是必須,不可用其他方法下才可判。最後的討論就是簡單來說,要看這幾個人的良好品格,他們本身是在大學做研究,從事社工工作,他們動機是為環保、公義這方面,即使引來很大的干擾,對整個交通等也好,覺得不能支持(判處)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