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民主黨成員林子健2017年,涉嫌訛稱在油麻地被擄走,被裁定虛報罪罪成,判囚五個月,他上訴失敗須即時入獄。
林子健到高等法院聽取裁決,上庭前指自己沒有說謊,的確發生被擄走的事。
案件發生在2017年8月,林子健稱在油麻地被擄走及施虐。法官李運騰在判詞指,案件關鍵不在於傷勢是自殘或他人造成,而證人可以靠被告的特徵,如突出的衣著顏色、步姿,和身體特徵等辨認被告,不一定單靠容貌。
李運騰又指,已親自重複觀看相關閉路電視片段,認為裁判官判斷正確,有足夠理由裁定林子健是片段中的人,而他被拐走一事沒有發生,因此駁回林子健上訴。
林子健早前被判囚五個月,要即時入獄服刑,林子健報稱不適,由救護車轉送瑪麗醫院。
林子健聽取判決時表現冷靜,而親友就在庭外哭泣,他的代表律師表示會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