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民主黨成員林子健三年前報稱被人擄走,事後被裁定虛報罪罪成,判囚五個月。高等法院駁回他的上訴,即時入獄。
正保釋的林子健抵達法庭,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後要即時還柙入獄。
案發在2017年8月,當時林子健在記者會報稱被疑似國安人員擄走,並遭暴力對待。事後在瑪麗醫院報警,指自己在油麻地被擄走,其後警方翻看事發地點閉路電視片後,起訴林子健「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
原審判他罪成,判囚五個月。林子健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原審裁判官有足夠理由裁定林子健是片段中的人;而他被拐走一事沒有發生,駁回上訴,即時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