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教育局審批直資和私立學校調整學費的機制,發現在2014至15學年起,五年間只有一宗直資學校申請不獲批准,絕大部分私校的申請亦都獲批。
申訴專員報告指,由2014至15學年起申請調整學費的直資學校,佔全港直資學校的48%至57%。除了一宗申請外,所有申請都獲批准。
而在同一時期,申請調整學費的私校佔全港私校總數的73%至81%,絕大部分獲批,只有五宗被拒。當中有個別直資學校和私校加幅接近或高於兩成,其後的學年,教育局才要求申請大幅加費或連續數年調整學費的私校提交相關文件,以證明調整學費的理據和需要。
報告又指,教育局多年來一直寬鬆解讀《教育條例》和《規例》,將私校收取可退還的費用當作私人財務安排,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教育局才同意應該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