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的二千五百元學生津貼明日起接受申請,表格經學校派發和收回,在二月十四日前遞交教育局。局方收到表格計六星期後,會逐步發放津貼。
二千五百元的學生津貼申請表格在周四起,由全港中小學、幼稚園、特殊學校日校以及職業訓練局學校,向教育局索取並派發給學生。
表格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填寫學生姓名、學校名稱和就讀班級,第二部分就到家長,包括姓名、子女關係,還有入數的本地銀行戶口號碼。要留意的是,申請人簽署欄簽名的是家長,不是學生。
申請人毋須提交其他文件,有需要時,局方會主動聯絡。
津貼毋須審查資產,但計劃不包括夜校學生、自修生及持「行街紙」的學生。填妥的表格由學校集齊,核實學生身份後,在二月十四日前交回教育局。
有校長認為,安排尚算簡便,不會為學校帶來太多額外工作。
局方預計,收到申請後六星期逐步發放款項。
學生津貼是政府去年8月推出的191億紓困措施之一,上個月獲財委會通過撥款,今次津貼涉及22億,局方預計90萬人受惠。去年施政報告亦建議,將這項津貼在20/21學年起恆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