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說,本港過去有案例指出警方不能隨意進入私人地方,包括商場進行拘捕行動,若有人向警方澄清或查問清楚警方行動目的,不應構成阻差辦公。
楊岳橋:「如果你要進入私人處所,你要非常清楚知道你要拘捕的是甚麼人,不是讓你入內進行調查,而如果你是胡亂進入當然是違法。好明顯這宗案件或今次拘捕客觀效果是警方想製造寒蟬效應,給壓力予港九不同商場嘗試盡忠職守的保安,希望透過這些拘捕令他們害怕及恐懼,警方這樣做當然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