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長洲居民郭卓堅,就政府引用緊急法定立禁蒙面法申請臨時禁制令,高等法院晚上開庭處理。
代表申請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政府所定立的禁蒙面法,不論是合法或非法集會中都禁止使用,阻止辨識身分的蒙面物品,損害基本法及人權法中所賦予市民的集會自由,而條例亦賦予警方權力, 截停身處公眾地方而正使用蒙面物品, 這亦侵犯基本法及人權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
潘熙又指,政府今次所引用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條文過於空泛及有不確定性,條文未有提供指引,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立或損害人權的法例,市民亦無從得知政府何時會以大眾利益為由,引用條例訂立該些法例,形容條例不合憲。
而市民亦或有其他原因,需於參與公眾集會時蒙面,例如有同性戀者或變性人或不欲被人認出而蒙面, 禁蒙面法會褫奪部分人表達他們意見的權利,因此入稟申請禁止條例生效,直至法庭再有其他命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