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市民郭卓堅,分別就禁蒙面法到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認為該法例違反基本法賦予港人和平集會的權利。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基本法27條,香港人享有和平示威集會的權利,但在蒙面法下,即使在和平的集會、遊行或示威,都不能戴上口罩,這是不合比例地限制了香港人根據基本法享有的政治權利。 我們沒有一條法律條文,你要露出身分、出示身分證,才能參加遊行集會。」
郭卓堅:「(特首)最近說我不會立蒙面法,社會會更亂,但從北京回來後便馬上立蒙面法,是否身不由己,以後香港由北京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