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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在北京大大小小的公園每個晚上也會有不同人在這裏跳廣場舞,作為其飯後消閒的玩意,但隨着廣場舞越來越多,也有聲音認為他們擾民,需要整治。
整齊的制服、友善的眼神,還有唐僧同孫悟空,在奧林匹克公園每晚七時開始,會有各式各樣的表演,不少人更會自備擴音器。
楊先生兩年前開始在此辦廣場舞,希望為附近居民提供一個飯後消遣活動。有人就不太認同,認為噪音太大,有時候沒有規律性。
在內地,若廣場舞的音樂過大,可以《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罰款二百至五百元人民幣不等。
為培養北京市民文明意識,當局正以問卷就立法處罰不文明行為諮詢公眾,列出十九項行為,廣場舞擾民是其中一項。有人反對一刀切。
其餘十八項不文明行為還包括亂倒廢棄物、遛狗時沒有用繩牽引、不守交通規則、車亂響號等。罰則方面由批評教育至納入個人信用信息記錄,甚至治安拘留也有。有學者認為要教育與處罰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