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9年4月25日報章A1頭條摘要。
《星島日報》﹣佔中四子即時收監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於本月初被裁定在佔領運動煽惑公眾妨擾等大部分罪名成立,其中四人被判即時入獄,戴耀廷和陳健民被判囚十六個月,邵家臻與黃浩銘各被判監八個月。朱耀明、鍾耀華、張秀賢及李永達分別獲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陳淑莊因須緊急接受腦部手術,押後至六月十日宣判。
《蘋果日報》﹣戴耀廷陳健民囚16月 邵家臻黃浩銘入獄8月「4.28代我們上街」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等九人被裁定串謀和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成立,法庭昨對這宗史無前例的大型和平佔領案判刑。陳健民判刑前於庭外呼籲周日上街,抗議《逃犯條例》修訂,「保衞兩制唔好俾一國吞噬,呢個係對我哋最大支持」;黃浩銘亦託鍾耀華傳話:「4.28出嚟遊行,仲有六四、7.1,大家都要加油!」
《信報》﹣中資銀行涉迂迴放貸掩飾孖展
金管局與證監會昨發出通函,指最近進行經協調的現場檢查,發現一個內地銀行集團,旗下一家香港銀行、持牌法團及其他聯屬公司,通過私募基金及其他實體進行一連串「複雜交易」,並涉及「欠缺透明度的融資安排」。金管局和證監會表示「嚴重關注」,且相信其他在港的內地金融機構亦可能存在類似問題。
《明報》﹣4人收監 戴耀廷陳健民囚16月 3人緩刑1人社服令 官指眾人無悔意
歷時79日的佔領運動落幕4年多後,案件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佔中三子」同被判囚16個月,其中朱耀明獲緩刑。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指法庭無意令各被告放棄其政治理念或政治訴求,但法庭關注被告應該對公眾構成不便和痛苦表達悔意,公眾卻從未得到來自被告的道歉,而8人表現毫無悔意。
《大公報》﹣佔中判刑 毫無悔意 虧欠港人
「佔中」案九犯昨日判刑,其中四人即時監禁。主審法官陳仲衡指出,多名被告均毫無悔意,至今仍欠公眾一個道歉,法庭只會考慮判監。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政府尊重法庭裁決,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非常珍惜法治精神。市民普遍認為判刑過輕,有法律界人士和議員擔心,判刑會釋出「違法不用入獄」的錯誤信息。
《文匯報》﹣四罪魁即時入獄 佔犯傷港拒道歉
「佔領」行動其中8名被告昨被判刑。法官在判詞中批評被告只顧自己的意向,其「犧牲」行為除了要自己付出代價,也要市民去付出代價。至於辯方聲稱是警方施放催淚彈令上街人數增加,法官並不同意,指出催淚彈是在被告已作出煽動言行後才使用,不是催淚彈令更多人出來,而是被告沒有預視到使用催淚彈對「佔領」行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