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測量師認為,潘樂陶案罰款金額不算高,相信與水池並無影響樓宇結構安全有關,亦釐清了部分業內人士以為在戶外建水池,就不用向屋宇署申請的誤解。
本身是工程師的潘樂陶,審訊時強調水池不用向屋宇署申請。有測量師認為,法庭判罰兩萬元不算重,亦釐清了部分業界的誤解。
屋宇署有行政指引規定,戶外體積超過3立方米的大型貯物櫃、玻璃屋要先申請,但水池就無類似規定。何鉅業認為,署方應進一步解釋執法準則,例如戶外龜池、花槽,是否算是構築物,避免市民誤墮法網。
同樣被揭有僭建的還有鄭若驊的獨立屋,但屋宇署無起訴,何鉅業解釋,因為難以證明那些僭建物是何時建造。他指相關罪行最高可以罰款40萬及監禁兩年,市民若不清楚構築物是否違規,應該先向相關部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