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針對美容和健身服務建議設立法定冷靜期,將諮詢公眾三個月。政府指,這兩個行業涉及投訴最多,先聚焦處理。至於是否要涵蓋其他行業,日後會再研究。
美容及健身中心不時被投訴威逼利誘簽服務合約,政府建議針對這兩個行業設立法定冷靜期,適用於涉及3000元或以上預繳的美容和健身服務。
有兩個方案,一是簽約開始計設3個工作日冷靜期,期間申請退款,商戶要在申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退還款項,另一方案是7天冷靜期及14天退款期。
若商戶拒絕提供取消合約通知書等資料,冷靜期會自動延長多最多三個月。若冷靜期內消費者使用部分服務,商戶可按比例扣回費用。而若消費者以信用卡等預付,商戶退款時可收取3或5%手續費。
今次設冷靜期只是針對美容及健身服務,時光共享一類旅遊會籍推銷就沒有涵蓋在內。政府解釋這兩個行業的投訴已佔達七成七,而且日後亦可研究擴大範圍。
根據諮詢文件,若只單一提供美甲、按摩或改善脫髮服務、沒有設置運動器材的場所,以及如住宅物業內的會所及體育總會等所提供的美容及健身服務,則不包括在內,但不建議豁免註冊醫護人員或私營醫療機構。
諮詢期為期三個月至4月16日,政府研究及整理公眾意見後會發表報告,目標下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