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裁定電影道具領班張偉全管有偽鈔案上訴得直。法官指,是由於證據不足才裁定被告上訴得直,不代表被告違反規定是無問題,希望本案能令業界市民清楚審批要求,依法行事。
電影《樹大招風》的道具領班張偉全因管有22萬張用作道具的1000元紙幣,被裁定管有偽鈔罪成,入獄4個月,緩刑兩年,他不服上訴。
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頒下判詞指,道具鈔票的整體格式、圖樣及文字等位置編排和真鈔十分相似,雖然印有道具的字眼,但字體相對細小,不仔細看不會察覺。
這批道具鈔票即使並非全部,都能有魚目混珠的效果,但絕大部分達到法例所訂明偽鈔的標準。法官認同被告知道這批紙幣像真度高,但認為像真度高亦有程度之分。
原審裁判官忽略了專家證人所述,這批偽鈔質素平平,而被告無親眼看過道具鈔票,亦無證據證明有人曾向被告講述鈔票的仿真程度,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張偉全知道相關證物是法例所指的偽鈔,因此裁定他上訴得直。
法官指,管有像真度高的偽鈔,即使不是用來欺騙別人,都是嚴重的事。因為難保偽鈔會落入不法之徒的手中,即使物品屬道具,都要十分小心,依法處理。
法官表示,張偉全未有向金管局申請批准是不爭的事實,若說他不知道是有違規定令人詫異,因為他在行內富有經驗。無論如何,希望本案後相關規定會廣為業界及市民所知,依法行事。
有電影業人士指,案發後已與政府商討,但仍未有共識。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表聲明,對張偉全上訴得直感到欣喜和鼓舞。業界認同現時的申請程序清晰,但在追求完美及千變萬化的製作前提下,對爭取放寬申請規限仍有強烈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