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美容師為顧客進行水光槍美容療程,過程使用麻醉藥,被控管有第一部毒藥以及無牌行醫兩項罪名成立,判罰2000元及監禁兩個月,緩刑18個月。
警員前年於深水埗一間美容院放蛇,拘捕涉案美容師歐嘉欣。
裁判官指,被告答辯時稱為客人施行水光槍前會於客人臉上塗上「麻藥」,但不知道所用的「麻藥」是麻醉藥膏。裁判官認為既然被告知道「麻藥」可減輕顧客接受水光槍的痛楚,療程前要顧客簽署的同意書,亦有詢問顧客是否對局部麻醉敏感,被告不可能不知道所用的藥膏有麻醉作用。
裁判官又指,水光槍涉及以五個針頭將物質注入顧客體內,屬內科醫療程序,因此判處被告管有第一部毒藥及無牌行醫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