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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多人於清場期間沒有離開,刑事藐視法庭罪名成立,法官聽取其中三名被告求情後押後宣判。
三名被告蕭雲龍、陳子勳和羅慧茵都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求情。
潘熙指,三人都無政治聯繫,亦無蓄意犯案的動機。蕭雲龍和陳子勳當時只是手持相機拍攝,而羅慧茵只在現場逗留約45分鐘就被捕。他們當時的行為相對輕微,無對任何人做成傷害,被捕後反應冷靜和合作,希望法庭能判處緩刑。
由於同案尚有其他被告未求情,法官決定將案件押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