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4年佔領運動,五人於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違反法庭禁制令拒絕離開,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
五名被告分別是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及劉鐵民。
法官陳慶偉在判詞中指,五人在當日非法佔用及逗留在公眾地方,他們應該能夠明白警方指令,被捕前有機會離開現場,但他們選擇留下,認為是存心對抗警方和執達主任的要求。
法官又引用黃浩銘佔旺刑事藐視法庭一案,當中提及的行為及犯罪意圖同樣適用於本案五名被告。
五名被告被控於2014年11月,在旺角亞皆老街阻礙警方及執達主任清場,違反法庭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