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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上訴庭拒絕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宣讀決定前表示,曾蔭權以健康為由向法庭申請豁免出庭並呈上瑪麗醫院醫療報告,法庭考慮後批准。
判詞指,曾蔭權提出三點上訴理據,分別關乎犯罪意圖、罪行嚴重性等,上訴庭不接納所有理據,拒絕向曾蔭權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
曾蔭權去年被定罪後判囚20個月,在今年七月上訴庭駁回定罪上訴但減刑至12個月,而曾蔭權已直接向終審法院提交上訴申請,有待終院排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