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法庭使用者今天起不可以在涉及陪審團的法律程序中,在法庭內使用流動電話或有攝影或錄影功能的器材。
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出的實務指示,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指高等法院有陪審團參與的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或死因裁判法庭的研訊,而不管陪審員是否身處法庭內,有四類人士可獲豁免,包括與訟各方、法律代表、執法部門人員和傳媒,不遵從的人士可被裁定為藐視法庭,可判處罰款和監禁。
司法機構表示,在普通法下陪審團制度是執行司法工作的重要一環,鑒於現今流動電話或有攝影或錄影功能器材的流行程度,新措施可防止陪審員履行職責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