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英國女同性戀者申請同性伴侶以受養人簽證來港被入境處拒絕,早前司法覆核勝訴。入境處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入境處一方指香港法律只承認一男一女結合的婚姻,無可爭議。
代表入境處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抵達終審法院,他在陳詞時指,香港法律只承認一男一女結合的婚姻,無可爭議,因此處方無法律責任賦予同性婚姻任何好處,強調處方做決定時是根據現行法例。
彭力克又提到,現時外交人員的同性伴侶會獲批入境簽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此舉是否不一致並不公平。彭力克回應指,入境處處長可因應特別情況作不同決定,而有關做法有利於本港與外國的關係與本案性質不同。
代表同性戀人QT一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inah Rose指,同性伴侶在申請簽證時永遠不能如異性伴侶般符合簽證條件,是性取向歧視。
Dinah Rose又指出,該簽證的其中一個原意是吸引人才來港,此政策十分重要,早前曾有32家金融機構申請介入本案,正因為政策阻礙機構吸引人才來港,難與國際競爭。
而受養人政策並不限於以有效婚姻結合的伴侶,即使是申請人的子女及父母亦可以申請此簽證來港,因此婚姻是否有效,並不是入境處審批申請時應考慮的必要條件之一。
Dinah Rose指,QT入稟的原意不是要香港政府承認其關係,只希望為其伴侶取得簽證。彭力克反駁稱,不能將本案只描述為替伴侶取得簽證,因入境處一旦批出簽證,代表認同同性伴侶可享有本港配偶所享受的待遇。
法庭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擇日頒下書面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