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違反電視節目守則,被通訊事務管理局罰款30萬元。
通訊事務管理局接獲37宗投訴,指於2017年6月、7月和10月在翡翠台播出的5個節目,間接宣傳無綫附屬公司擁有的手機應用程式,節目中介紹、展示及宣傳該手機應用程式,但沒有識別贊助商。
通訊事務管理局認為,節目是否違規並非取決於宣傳產品是否免費,裁定無綫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中禁止將節目材料和廣告材料混合,以及不得過分突出商業性質產品。
無綫電視不同意裁決,認為懲處偏頗及不公平。無綫發言人指,在節目中出現的手機應用程式只是網上服務的延伸,通訊局視為宣傳產品是極為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