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總商會就政府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提出初步修訂建議,要求政府在過渡期的承擔比率由逐漸遞減,改為與僱主各佔一半,過渡年期由12年增至15年,並建議政府以免息貸款代替政府提出的第二層補貼,總商會估計政府的承擔額要增至375億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稱對建議持開放態度。
總商會主席吳天海、立法會議員林健鋒等。下午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會面,討論取消強積金對沖,並且率先提出初步的修訂建議,建議沿用政府提出的框架,即為僱主開設專項戶口供款每月額外供款僱員薪酬的1%,以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政府方案是12年的過渡期內,政府的補貼比例由第四年開始逐年遞減,若僱主專項戶口金額不足,會有第二層補貼,但總商會提出,過渡期內政府與僱主一律各付一半,補貼年期由12年增至15年。若僱主戶口結餘不足,由政府向僱主提供同等差額的免息貸款,之後僱主額外1%供款會先用來還給政府,還清借貸後,供款先再注入專項戶口。
總商會估計新建議下,政府15年內的總承擔金額高達375億元,較政府提出的172億增幅超過一倍。
總商會認為建議較政府初步構思簡單,而且政府有責任與僱主共同承擔僱員的退休保障。
羅致光與總商會會面個多小時後,稱對建議持開放態度。他稱會繼續諮詢不同持份者,收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