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總商會下午會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會面,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提出初步的修訂方案。總商會建議修訂政府的方案,提出政府在過渡期的承擔比率由逐漸遞減,改為政府及僱主各佔一半,過渡年期由12年增至15年,並建議政府以免息貸款,代替政府提出的第二層補貼。總商會估計政府的承擔額要增至375億元。
政府指取消強積金對沖在本屆任期內勢在必行,提出投放172億元,為僱主提供兩層補貼,設12年過渡期。
商界普遍認為構思複雜難理解,香港總商會率先提出修訂建議,沿用政府提出的框架,即為僱主開設專項戶口供款,每月額外供款僱員薪酬的1%,以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政府方案是12年的過渡期內,政府的補貼比例由第四年開始逐年遞減,若僱主專項戶口金額不足,會有第二層補貼。
但總商會提出過渡期內政府與僱主一律各付一半,補貼年期由12年增至15年。
若僱主戶口結餘不足,由政府向僱主提供同等差額的免息貸款,之後僱主額外1%供款,會先用來還給政府。還清借貸後,供款先再注入專項戶口。
總商會估計,新建議下政府15年內的總承擔金額高達375億元,較政府提出的172億增幅超過一倍。
總商會總裁袁莎妮認為,建議較政府初步構思簡單,而且政府有責任與僱主共同承擔僱員的退休保障。
她不認同總商會的建議偏幫大企業,強調商界願意為僱員退休保障承擔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