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嫌偽造帳目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件,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控方質疑,黃健靈隱瞞下屬盜用公款,目的是為免自己同時被調查。
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三日宣判。
現年71歲,有外科教父之稱的黃健靈,涉嫌在02至07年挪用公款73萬元,聘請家務助理兼司機;06至08年涉嫌幫女下屬隱瞞港大盜取了267萬,再協助對方辭職,領取近70萬公積金。
控方結案時指,黃健靈的行為嚴重失當,擔任外科學系系主任多年,沒有理由不清楚港大的守則,有責任向港大報告基金款項被盜竊。
對於黃健靈表示處理會計和稅務文件時,無留意內容就簽署,控方認為違反常理。
對於黃健靈辯稱詢問過兩位退休法官的意見,控方就指當時不是正式法律諮詢,亦與案件完全不相關,因為對方只建議他不用報警,並不是不通知港大。
辯方結案時重申,外科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由黃健靈創立,不是隸屬香港大學,當發現基金戶口款項被盜,他無責任通知港大。
至於被指挪用公款聘用司機,辯方強調有關司機會接載外科其他同事,而黃健靈真心相信可以與中心合資聘請司機。
辯方又指涉及金額的很小,但風險很高,黃健靈不會明知故犯。
法官李素蘭聽完雙方結案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下個月十三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