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新居屋提出五個補地價建議,大部分的補價金額都會較現有的居屋低。房委會消息人士指,政府無既定立場,會交由房委會決定。
2014年出售的新居屋,角色會和現有的居屋不同。
政府期望,所有新居屋單位的售價,都訂在申請人可負擔的水平。預計資助額會較現時高,計算補地價的方法亦因而改變。
新居屋的補地價計算方法,會是將市價與實質售價所產生的差價,當做貸款,房委會提出5個計息的建議。
其中一個方案,是完全不計息,即是業主買入單位時的差價,就是最終的補地價金額。
房委會的評估顯示,用這個方法去計,絕大部分新居屋業主,都可以補較少地價。
以一個2000年出售,折扣接近一半的居屋單位為例,當日的售價是76萬,去年年底,樓價升至213萬。
舊居屋業主補地價的話,要付100萬,但新居屋業主只要補67萬便可。
其餘四個方案就要計息,但計法不一。 其中一個計算息率的方法,會參考過往的最優惠利率及銀行同業拆息的平均數,用這個息做浮息的話,新居屋業主,就要補98萬地價,比舊業主少2萬。
房委會亦建議考慮,在浮息另加1厘半息,減低房委會的風險,這樣做,補地價金額幾乎與舊居屋業主一樣。
若將這個息口轉為定息,由於2000年時息口較高,新居屋業主就會比舊業主,要多付22萬。
最後一個方案,是參考首次置業貸款,將利率固定在百分之2,新業主就會從中受惠。
根據房委會的分析,新居屋用上新的補地價方法後,80年代已經買居屋的業主便最蝕,幾乎一定會較新業主多付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