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蠔涌爆炸品案,五人分別被控串謀製造炸藥和管有炸藥,其中三人罪成,高等法院將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判刑。
被裁定罪成的三名被告陳耀成、鄭偉成和彭艾烈還柙等候判刑。而同案另外兩名被告胡啟賦和文廷洛就獲判串謀製造炸藥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五男二女的陪審團星期四退庭商議,到星期五下午作出裁決。
案中五名被告被控串謀製造炸藥,只有第二和第三被告31歲的鄭偉成和24歲的彭艾烈罪成。他們兩人與36歲的首被告陳耀成被控的管有炸藥罪,就全部罪名成立。
首被告陳耀成有八項案底,其中一項同屬製作爆炸品。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行為是出於好奇,有關的炸藥未有用於傷害他人,亦沒有特定目標。又呈上醫生區耀佳的求情信,證明被告在佔領運動期間曾以義工身分參與急救工作,可見被告願意參與義工服務。
第三被告彭艾烈就親自撰寫求情信,指自己在香港土生土長,希望能為香港未來作出貢獻。他的代表律師就指,彭艾烈已被還柙20個月,受過牢獄之苦,他在荔枝角羈留所還柙期間態度正面,幫助囚友學習語文。
至於第二被告鄭偉成代表律師押後求情,讓他能夠先由司法機構取得同類案件的判刑作為參考。
法官薛偉成指,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行為不能接受,三人需要還柙,留待下月8日判刑。
案發在前年6月14日,警方在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搜獲爆炸品及多種化學品,並發現有化學品燒過的痕迹,相信有人在廠房作測試,警方其後拘捕被告並作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