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涉及前日高等法院持刀威嚇法官的男子,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拒絕被告保釋,他要還柙等候下月再提堂。
53歲被告余祖林不准保釋,由囚車押送離開法院。他涉嫌持刀指嚇法官,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他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罪。
控罪指,被告星期二在高等法院大樓內威脅法官陳嘉信,意圖傷害他的身體及令他受驚。
控方向裁判官呈上當日被告所持的刀的照片,指被告當日早上攜帶一把全新的刀到高等法院,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得悉上訴許可申請被拒後,在法院地下大堂翻看案件審訊表,之後到7樓13庭,在距離法官位置約兩米揮刀,並說出恐嚇說話,又直呼法官全名,控方認為被告是有預謀、有計劃地犯案。
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拒絕被告保釋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再訊,期間控方會為目擊者錄取口供及索取高院的閉路電視片段。
被告全程在犯人欄內表現平靜,得知不獲准保釋後,在離開法庭前,曾舉手向裁判官表示有話想說,但隨即被庭警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