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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與智障教友性交判監一年

牧師與智障教友性交判監一年

一名四十八歲牧師,被控與一名智障女教友發生性行為,非法性交罪名成立,判監一年。

裁判官判刑時指,三十三歲的女事主無行為能力,被告林威利用事主的信任侵犯對方,視事主為發洩性慾對象,對事主造成極大心理創傷。

裁判官接納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坦白自首和認罪,所以減去一半刑期,判被告一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女子非法性交」罪名成立,監禁一年。

案情指,被告去年三月邀請女事主到家中傾心事,再叫她入睡房發生性行為。被告五日後到警署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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