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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男童非禮罪判入兒童院

13歲男童非禮罪判入兒童院

一名13歲韓籍男童在東區醫院強姦一名5歲女童,被控非禮罪,男童認罪,被判入兒童院。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向感化官承認做出等同強姦女童的行為,案件令人反感,被告亦毫無悔意。雖然被告在求情時指,因為來到香港後未能接受新文化,感到無助才犯案。但由於被告在保釋期間再犯偷竊罪,認為感化令並不適合,因此判被告入兒童院。

 

案情指男童去年在東區醫院留院期間,強姦一名5歲女童,由於認為14歲以下的男童無能力犯強姦罪,因此根據現行法例,只能控告男童非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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